通知公告

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1作者:来源:办公室浏览次数:999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四,清明节)至4月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

       请各部门按照学校通知精神,做好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防火防盗,确保校园平安稳定。放假期间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门,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继续教育学院(武汉市第二商业学校)可结合本通知精神作出安排。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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