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创建文明城市致全校师生公开信

发布时间:2014-10-20作者:来源:党委宣传部浏览次数:289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我国综合评价城市发展水平的最高荣誉,是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

       今年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申报考评年,我市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我们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立即行动,再鼓干劲、决战决胜,全力以赴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实现武汉精神文明建设历史性跨越。

       只要你生活在武汉这片热土上,你的名字就是“武汉人”。市民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只有文明的市民,才有文明的城市。广大师生既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更是城市文明的传播者和受益者。城市文明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为创建活动尽一份心、出一份力,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学校号召:

       一、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让“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个字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通过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的培育和践行,使每名师生都真正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树立“武汉文明我文明,武汉美丽我美丽”的观念,结合学校争创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扎实开展“知行行动”,积极投身“三早两晚一整”的文明养成教育活动。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破坏绿化,不损坏公物,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全面展示武汉人的美好形象。

       三、主动参与,积极融入。知晓创建、关心创建、宣传创建、融入创建,主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活动,参加学校、社区开展的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敢于批评、制止身边各类不文明行为。  

       四、宣传创建,传播新风。向父母、长辈和周围的人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知识的宣传,在家庭和社区传播文明新风。

       武汉是我家,创建靠大家。创建文明城市,让我们共同努力!

tyc3556太阳集团城网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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