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高校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5】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贷学生范围
申请办理2015年生源地贷款对象为我校2013、2014级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贷办理流程
(一)在校生续贷(2014年及以前年度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续贷声明: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系统,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未按规定登录不能申请续贷)。
2.网上申请:贷款办理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并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
3.材料准备: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原件1份、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签字,无需加盖公章。
4.办理程序: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签合同。
(二)在校生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填写申请,并从系统内导出打印。
2.申请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并加盖当地有关部门一个公章(加盖公章部门在贷款前会统一规定,请注意查看当地资助中心公告及有关信息)。
3.证明材料: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如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
4.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有关材料共同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5.首次申请贷款学生提前熟悉有关贷款知识,贷款现场有可能对贷款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般在办理现场可以查看)。
三、相关要求
(一)今年,学生申请贷款时,增加学生提交续贷申明项目内容,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得思想、学习进步情况,确保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字数一般为100字左右为宜,学生续贷声明填写完毕后,校学生工作部(处)会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二)各院系辅导员老师要熟悉生源地贷款政策和程序,对学生咨询的问题,要给予准确答复,不熟悉、无法解答的不得随意答复,要及时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或让学生直接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以免造成误解,要让有意向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加入到院系贷款工作QQ群中,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及时将相关政策宣传告知申贷学生,帮助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各院系要组织、督促2015届贷款毕业生学生及时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等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要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84791338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