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加强管理,学校将在2015年新生入学期间,设立“学生自主服务区”临时勤工助学摊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申请学生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籍注册学生;
(二)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无违纪行为;
(三)具有正规进货渠道,保证所售商品质量;
(四)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二、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详细填写《2015年“学生自主服务区”摊位申请表》;
(二)辅导员老师核实学生申请并签字确认;
(三)院系负责人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院系指定负责老师在2015年9月8日前持《2015年“学生自主服务区”摊位申请表》、申请学生证件、两张一寸照片前往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三、相关要求
(一)新生入学期间,校学生工作部(处)与保卫部(处)将组成联合检查小组监督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保证此次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安全规范进行。
(二)“学生自主服务区”所在区域由学生工作部(处)与后勤集团共同指定,摊位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所在区域。各院系要指定一名老师负责此项勤工助学活动的联络沟通、摊位管理和检查等工作,保证学生所售商品质量。
(三)各院系要严格审查学生申请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推荐1-3个学生个人或团队,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报至学生工作部(处),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勤工助学摊位挂牌经营,销售范围仅限日常生活用品,不允许销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包括手机卡)、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其他物品。禁止学生代替他人报名或转让摊位,尤其禁止转包给校外人员,一经发现,将撤销摊位资格,并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实际情况解释。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