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工作,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现将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一) “绿色通道”的认定标准
1.已与国家开发银行签定了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合同者。
2.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含低保证明)进行办理。
(二)“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1.新生到校后,需要办理“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各院系按照我校2015年新生报到办理“绿色通道”认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符合认定标准者领取《2015年新生“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
3.如实填写《2015年新生“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交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4.学生持已签署院系意见的《2015年新生“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到学生工作部(处)“绿色通道”处,办理审批手续。
5. 学生工作部(处)复核审批后,再到财务处凭已审批同意的《2015年新生“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
6.《2015年新生“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一式两份,学生工作部(处)、院系各一份。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一)回执录入时间
1.老生:2015年9月9日
2.新生:2015年9月15日
(二)请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材料包括:《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备案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纸质版)。
三、相关要求
(一)各院系要组织好本院系辅导员老师对绿色通道等学生资助工作培训和学习,宣传好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辅导员老师必须先熟悉所有申请条件和流程,将政策宣传到位,及时帮助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准确掌握相关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避免学生因不熟悉政策而产生误解,顺利推进各项资助项目有序开展。
(二)生源地贷款此次信息录入工作关系到申贷学生是否能顺利完成贷款,各院系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并仔细填写《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备案表》,相关信息一旦录入将无法更改。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9月1日